一. 113學年度應入學之研究所新生(含碩、博士班)欲申請研究生宿舍者,請依校區別填具住宿申請書申請住宿,申請書上學號欄可免填:
(一)、和平校區住宿請將和平住宿申請書於113年7月8日(星期一)前,遞交或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,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李紹華專員收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。
(二)、燕巢校區住宿請將燕巢住宿申請書於113年7月8日(星期一)前,遞交或郵寄至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,燕巢校區軍訓室李德彥專員收。
二. 和平校區訂於113年7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於生活輔導組公開抽籤核配寢室,學年度提供新生床位數為男生16床,女生42床;燕巢校區床位充足,免抽籤。兩校區住宿名單於113年7月26日(星期五)於本校網頁首頁及於生活輔導組網頁公告。
三. 研究生宿舍進住日為113年9月1日起,遷出日為114年6月22日前,暑期住宿需另行申請。
四. 申請和平校區研究生宿舍同學,就讀系所必須是在和平校區【惟戶籍所在地為高雄市(指改制前之所有行政區域)、鳳山區,及前述地區內任公教職者不予核配】。
五. 住宿申請書請至本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內下載使用。進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網站首頁→行政部門→學生事務處→生活輔導組→服務項目(宿舍服務)→和平(燕巢)校區研究生住宿申請書。
六. 申請宿舍相關須知及規定事項,註記於住宿申請書內,請詳閱。
七. 113學年度之研究所復學生欲申請研究生宿舍者,請填具住宿申請書並附上申請復學證明,併本次新生申請宿舍。
八. 離島生、家戶領有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,請一併附上(必須是鄉鎮市區公所核發),凡審核通過,將優先核配宿舍。低收入戶同學並可依弱勢學生申請優惠學生宿舍住宿作業要點,填寫申請優惠學生宿舍住宿作業申請及同意書送生活輔導組,申請減免住宿費。
九. 宿舍業務承辦人:李紹華專員 聯絡電話:07-7172930轉分機1236。